
可以用两个词来解读《山东省文化厅“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第一个是“务实”,第二个是“创新”,尤其表现在充分利用好山东优势的文化资源,加快发展山东文化产业方面。
在这个规划中,针对文化产业发展现状的分析客观真实,既充分肯定我们取得的成绩,也不回避与沿海其他省市的差距;对于发展目标的设定非常明确,不含糊其词而是主动加压;为了完成目标,规划提出了重点产业、园区基地、产业品牌、融资平台、重点工程的发展思路。从这些关于文化产业的发展路径上,我们可以看出山东省文化主管部门的信心和勇气,一如既往朝着既定的文化强省目标努力。这表明,山东的文化产业已经进入清晰的自我发展期。
从发展目标看,《规划》提出“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成为我省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对于“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一个最基本判断,是要占到同期GDP的5%以上。2011年新口径山东省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2300亿元,比上年增长16%,五年平均增幅高于同期GDP增长幅度,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大幅提升。如果以山东省文化产业近5年连续以20%左右的增长速度来计算的话,目标一定能够完成。
《规划》注重发展文化产业新型业态,着重提出了“加快发展动漫、游戏、艺术创意和设计、网络文化、文化产品数字制作与相关服务等新兴业态”。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有着多民族创造、兼融和共构一个伟大文化共同体的辉煌,这是一笔怎么估价也不过分的宝贵的文化资源,是我们得天独厚的优势。对于中国新兴的文化产业来说,启动并整合、包装这些文化资源,就有可能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产业,并在全球市场的激烈竞争中占有可观的优势。山东是文化资源大省、孔孟之乡,给人的感觉更多是历史感和厚重感强。我们在“十二五”期间要做的工作,就是用现代科技糅合传统的文化因子,把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建立在高新技术的载体平台上。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历史文化的浅表性开发层面,要更多地依靠文化人才,创造更多的文化创意产品,全力发展新的文化业态和新的生产方式。
随之,《规划》提出,“积极推动文化产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金融、旅游、科技、体育、会展、物流、信息等产业的融合发展”。从供给角度来看,文化产业能够拉动制造业、农业和服务业,比如文化产业当中的创意、设计服务。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传统文化领域也绽放出新的经济活力。知识文化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它促进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因此,山东的文化产业在立足于传统文化继承同时,积极将民族文化的精华融入全产业链,实现数字技术、物流技术对传统文化行业进行改造,传统产业通过加入文化内容后实现产品结构升级。
《规划》在强调文化产业供给同时,创新性地提出了满足文化消费的具体思路,提出“推行文化消费补贴计划和国民文化消费卡计划,引导和扩大文化消费”。从需求角度来看,文化产品可以满足老百姓的精神生活需求,文化产业当中很多业态本身就是最好的服务业。中国经过30年发展,特别是山东省庞大的GDP总量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不断提升,奠定了文化产业发展的终端需求规模。目前,山东已经具有相对发达的经济文化体系,也有自己完整的、鲜明的区域文化特征,但是,在娱乐、演艺、旅游等文化消费方面的意识相对淡薄。文化消费习惯和偏好需要不断引导,《规划》在此方面进行了开拓性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