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至25日,“文物保护法修订及文物利用研讨会”在山东大学举行。国家文物局副局长董保华、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陈培军,以及山东省文物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武汉大学、陕西师大和山东大学的有关专家学者15人出席了会议。山东省副省长季湘绮、山东大学副校长张永兵等会见了与会代表。季缃绮副省长指出,这次会议在山东召开,是对山东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的极大促进,山东省有着十分丰富的文物资源,山东大学在历史、考古、文化产业、法学和信息数字技术方面有着明显的学科优势,山东省和山东大学应发挥地方和学校的综合优势,在文物的依法保护、世代传承、科学利用和惠及民生方面认真思考和积极探索,作出应有的贡献。
这次研讨会是由国家文物政策法规司主办的,主要宗旨是研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修订思路,明晰现阶段有关文物合理利用的原则、政策与措施。会议围绕着国家文物局今年上半年委托国务院发展中心、山东大学、武汉大学、陕西师大的四项重大课题的中期评议,进行了专题式的深入讨论。其中,山东大学中国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主任王育济教授、山东省文物局谢治秀局长牵头承担的《促进文物利用的政策措施研究》,因综合了历史学、文博考古学,以及文化产业方面的学术优势,形成了较为完备、较为科学的研究框架和相对丰富的中期研究成果,得到了国家文物局和与会学者的充分肯定,顺利通过中期评议。
董保华副局长主持了10月24日全天的主题研讨会。他指出,文物的保护和利用是党和政府关注的重大问题之一,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和探索,不能仅仅局限于文物部门,也不能仅仅局限于历史、考古、文化产业等个别学科。文物的保护有法律层面的,也有政策、理念和技术层面的,文物的保护更多依赖自然学科的发展;文物的利用目前既存在着严重滥用,也存在着严重的利用不足,文物应有的文化价值、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文物利用要认真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要注重与新技术,如信息数字技术的结合;文物管理体制方面,既有需要改革和理顺的方面,但更存在着大量需要进一步强调和强化的环节;文博人才的培养既要注重外部条件,更要注重文博队伍内部是否形成了一个终身学习、严格考评的人才成长机制。他希望各个课题组围绕着这些问题进行扎实、深入的探讨,形成积极的理论成果,用于指导文物工作的实践。武汉大学的傅才武、肖波围绕着文物管理体制问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卓杰围绕着文物法的修订与文物利用,陕西师大徐涛、朱君孝围绕着文博人才的培养机制,山东大学中国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主任王育济教授、唐仲明博士围绕着文物利用的政策与措施等问题做了专题发言。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陈培军副司长、张建华和岳志勇处长,山东省文物局尤少平副局长、张卫军处长,以及山东大学人文社科处处长魏建、历史文化学院院长方辉、副院长张友臣等也就上述相关问题表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