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是中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求,环境绩效考核是政府促进绿色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山东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山东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潘爱玲、博士生吴倩依托其国家社科重点课题撰写的《官员更替与重污染企业绿色并购——基于政府环境绩效考核制度的实证研究》一文,以政府环境绩效考核制度为切入点,探讨地方官员更替对重污染企业绿色并购决策的影响及其作用机理,研究结论拓展了企业绿色发展的相关研究,验证了政府环境绩效考核制度的有效性,也为政府推进环境治理和企业绿色转型提供了决策参考。以下摘录其主要观点供大家品读。
官员更替与重污染企业绿色并购
——基于政府环境绩效考核制度的实证研究
生态系统退化、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是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如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绿色发展成为政府、企业界和学术界共同关注的重要课题。需要指出的是,中国经济粗放式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长久以来以经济绩效为先的官员考核晋升机制。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凸显,中央政府开始尝试从制度层面着力转变官员绩效考核方式,引导地方政府重视环境治理。官员作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面临较大的环境绩效考核压力。重污染企业因其生产过程中衍生出的明显环境负外部性成为地区污染防治和生态治理的焦点。在官员更替期,新任官员强烈的环境治理动机增加了重污染企业的环保整改压力,重污染企业必须主动进行污染治理来满足新任官员的环境要求以度过生存危机。在企业环境治理的多种方式中,绿色并购不仅帮助企业短期内迅速实现清洁改造和污染治理的目的,还因强烈的“眼球效应”充分地向政府、公众传递企业绿色转型的信息,缓解外部环保压力,因此成为重污染企业满足政府环境治理和绿色发展要求的最有效方式。
利用官员更替的数据研究环境绩效考核对重污染企业绿色并购的影响及其作用机理,并进一步探究环境绩效考核压力、官员调任方式和来源地市场化程度对官员推动重污染企业绿色并购的异质性影响。研究发现:在环境绩效考核压力下,官员更替对重污染企业绿色并购有明显的推动作用,且新任官员上任时面临的环境治理压力越大,这种推动作用越强;财政环境补贴的奖励机制和排污费征收的惩罚机制是官员推动企业绿色转型的重要手段。进一步检验表明,晋升而来以及来源地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方官员对重污染企业绿色并购的推动作用更强。
上述研究结论具有以下增量贡献:第一,从官员更替的角度为重污染企业绿色并购的驱动机制提供了新的解释。绿色并购是重污染企业绿色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然而与蓬勃增长的绿色并购实践相比,绿色并购的理论研究仍较为匮乏,迫切需要对其驱动机制进行深入探讨。本文研究官员更替对重污染企业绿色并购的影响,拓展了企业绿色管理和绿色并购驱动因素的相关研究。第二,从微观企业层面证实了环境绩效考核制度在环境治理中的有效性。区域环境质量依托于微观企业绿色治理,重污染企业又是环境治理的关键对象,所以考察官员更替对重污染企业绿色并购行为的影响可以有效反映环境绩效考核制度的激励效果。本文的结论证明了重污染企业绿色并购是政府治理区域生态环境的一条微观路径。第三,丰富了官员更替经济后果的相关研究。已有关于官员更替与绿色管理的文献主要研究了官员更替对区域环境改善以及企业内部环保投资的影响,尚未有研究关注官员更替对企业绿色并购这种外延式转型升级路径的作用,本文的研究是对现有文献的有益补充,可以为政府环境治理提供经验借鉴。
研究结论为完善政府官员治理制度和推进重污染企业绿色发展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启示。首先,政府应继续完善环境绩效考核机制,结合官员特征进一步推进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其次,政府应积极运用行政手段和市场化调控机制引导重污染企业转型升级,最后,重污染企业应在时代大变革下把握机遇、迎接挑战,通过绿色并购实现转型升级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原文刊发于《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4期“生态文明研究”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