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院动态 >> 新闻动态 >> 正文
王育济院长、齐一放博士学术论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论点摘编
发布时间:2025-05-22 点击次数:

我院毕业生齐一放博士与院长王育济教授研究成果《屏幕的演化与未来展望——技术文化史视角的溯源与反思》,原刊于《编辑之友》2024年第7期,被人大复印资料《文化创意产业》2025年第1期论点摘编。摘编内容如下:

信息文明与载体演变共同推动着屏幕时代的来临,屏幕已然成为人类存在状况的最新症候。基于技术文化史视角,聚焦于屏幕之于文化消费者的深刻影响,可视屏幕的本质为文化消费终端。作为人们接受文化内容最直接的媒介设备,文化消费终端可看作是文化产品在消费者角度的物质载体,它是消费者访问各类内容的入口,是文化产品进行展示、推广、销售的平台,是文化产品的集散地,是整个文化产业价值链上的关键环节。在新兴技术的介入下,文化消费终端从物质载体的角度越来越深刻影响着人们精神需求的满足过程。数字屏幕尤其是以手机为代表的移动智能屏幕引领了21世纪的文化消费终端革命,正在继续扩张成为更多消费者的文化基础设施。

在工业社会之前,各类文化消费终端无法满足整个社会能量级的文化消费。而工业社会中诞生的屏幕,凭借其材料与形式上的优势成为大众的文化消费终端,也以独立的载体形态面貌成为了文化消费体验的一部分,由此把屏幕的本质限定于文化消费与文化生活的层面。而作为文化消费终端的极致体现,屏幕的演化可分为四个阶段,分别对应人类文化消费与文化生活的四次重大变迁。第一阶段是电影屏幕之于“显像”阶段,即动态影像可以稳定、公开地显示,实现了屏幕作为叙事手段的稳定性和作为生产与放映方式的工业化。19世纪末,电影屏幕创造了文化消费从现场表演到录制观看的历史性过渡,从而开启了文化消费的大众时代。第二阶段是电视屏幕之于“入户”阶段,即屏幕步入千家万户,最终成为家庭中的一员。20世纪50年代以来,电视屏幕开始成为主要的文化消费终端,文化消费迎来了家庭时代。电视成为了家庭娱乐的中心和必备的家具。第三阶段是电脑屏幕之于“齐一”阶段,即趋同化,代表着数字化所带来的信息构成方式与文化消费形式的整齐划一。屏幕的互动性得以引入,人们的文化消费开始向文化生产与文化消费交融的文化生活转变。屏幕的数字化也为信息的普遍显示奠定了重要基础。第四阶段是手机屏幕之于“独霸”阶段,即在整个屏幕生态体系以及文化消费的各种载体中,手机屏幕处于统治性的超然地位,以及手机屏幕之于使用者的时空占有上呈现极强的排他效应。2007年以来,新一代智能手机开始出现与普及,屏幕逐渐与个人紧紧绑定在一起,在人类的日常文化生活中扮演极为亲密的角色。

从投影屏幕到电子屏幕再到数字屏幕,从纯观看界面到交互性界面再到虚实融合性界面,屏幕的演化体现出了视听技术逐步还原和再现人体所感受的世界的一种渐变增强态势,屏幕中呈现的虚拟世界循着无限趋近真实世界的趋势向前发展,虚拟世界之于现实世界的比重也不断提升。屏幕的演化历程也反映着人类文化消费的现代化历程。从19世纪末至21世纪初,屏幕逐步进入并最终主导大众日常的文化生活,最终成为当代文化消费中最广泛存在的基础设施。从载体形态上看,只有屏幕才能承载文化消费的工业化与大众化。

屏幕本身的物质局限性引发了人们对于后屏幕时代的畅想。数字技术使文化消费突破了时空界限和物理限制,但数字技术本身却高度依赖于屏幕这一物质性界面,即界面被物质材料所束缚,同时屏幕使观众的身体处于被禁锢的状态,限制了连接的深度与强度,于是屏幕本身的物质性成为被破除的对象。未来文化消费终端的发展方向是如何将人类触觉等感官、肢体等器官与虚拟世界直接连接起来,从而能够为用户提供更沉浸、更全面立体的交互感。使文化产品的载体形态尽可能归零,成为一种更明确的趋势。于是,通过边界的消融和物质的消失,把物质性界面中的物质性去掉而实现人与信息之间的直接对接,使人与影像之间的媒介物变得几乎完全透明,似乎是屏幕演化的方向。

在屏幕演化的后期,由于缺乏足够的技术制衡,以及步步紧逼的资本捆绑,屏幕带来的“异化积累”与日俱增,如文化生活的加速化、同质化与碎片化。我们应该对这些异化现象保持足够的自觉意识与治理意识,积极塑造相应的制衡力量。而这种制衡力量,既来自于多方的治理监管与精英阶层的积极引导,也依赖于更多更好科技的层出叠现,即要从技术本身的演化角度不断推进新的技术制衡力量,进而从更高一级的技术形态中去解决异化问题。最有可能解决屏幕异化问题的不会是屏幕技术本身,而是后屏幕时代下一种具备普及潜力的突破性技术。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

电话:13156151808

邮箱:sdwhcy@sdu.edu.cn

邮编:250100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

山东大学文化产业俱乐部